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沪委发〔2013〕9号)、《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沪教卫党〔2013〕164号),和《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沪应院委〔2013〕35号)工作部署,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原则
目标: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重点是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改进作风助发展,凝心聚力求卓越”为主线,深化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解决机关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效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树立敢于担当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机关建设。
要求: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分析检查“四风”在机关工作中的具体表现,认真分析检查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检机关工作中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从思想根源上、精神状态上、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从而实现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原则: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以整风的精神,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自觉接受师生员工有序参与、评判和监督,把师生员工满意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切实解决机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不同部门的自身情况,找准各自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五个贯穿始终”,把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二、结合机关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性
对照上级要求,梳理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调研中师生反映的意见,机关作风在“四风”方面的意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师生意识上还有差距。作为学校职能部门,没有把服务师生作为第一要务,而是高高在上,发文件发通知,服务意识淡薄、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二是服务师生的政策水平上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举措不务实、机械照搬、工作抓而不细、急功近利。三是服务师生的办事效率上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部门各自为政、工作不协调、政策不配套、管理流程滞后于事业发展、有的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四是机关干部前瞻意识、大局意识和工作胆略还需进一步强化。主要表现在有些干部安于现状,贪图享受,精神懈怠、不思进取,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
要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广泛听取基层师生员工的意见,重点查找在服务意识、工作水平、办事效率方面的问题,及时梳理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准确把握自身在“四风”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和表现形式,对突出问题抓住不放,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治理,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服务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以好的作风抓整改、解难题,力戒花拳绣腿,搞新的形式主义。
三、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机关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9月上旬正式启动,到2013年12月中旬基本完成。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9月上旬至10月上旬)
1.细致做好准备动员
9月上旬,机关党总支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和要求,形成“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参加学校党委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学习会议。机关党总支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全面启动机关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两级动员大会后,各党支部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方法步骤,一步一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认真组织学习教育
各部门领导班子、各党支部要把学习教育放在第一位、贯穿全过程,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韩正同志在本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报告和市委以及市教卫工作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对照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党委安排的辅导报告。机关领导干部要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党员要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安排自学和在线学习。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各党支部应至少组织一次支部集中学习讨论。
3.开门听取意见建议
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以多种可行、有效的方式,至少一次深入二级学院和本部门,重点听取基层对本部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听取对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整改建议,进一步了解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进行梳理,并通过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个人进行反馈。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主动协调,及时研究整改措施。
4、组织专题讨论
机关各支部要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撰写交流学习体会发言提纲带头认真发言,党员结合学习,重点围绕本单位“四风”具体表现和危害,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参加讨论。各支部至少上报一篇微型党课,参加学校优秀微型党课的评选活动。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召开部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做好会前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各部门领导干部结合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认真查摆自己在作风方面尤其是“四风”方面的问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认真开好会议。各党支部要以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在学校督导组的指导下,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开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会上,要开展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讲真话、实话、心里话,深刻进行党性剖析,真正触及思想实质,真诚解决存在问题。
学校督导组将全程参与各部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情况通报会。各支部在民主生活会后,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等,经学校督导组审阅后,上报学校群众路线领导办公室。
2.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机关各党支部要组织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教育放在第一位,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十八大报告精神、学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工作党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学校党委配发的相关文献材料。要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使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普遍得到提高。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1.抓好整改落实
要把整改落实、解决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让师生员工切实看到机关的作风变化、见到机关工作的实效。
机关各部门领导要以对照检查材料为依据,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听取的意见建议,针对机关作风方面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采取“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具体目标、方法途径、时间要求、责任领导。对重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向师生员工公示。整改落实方案和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和师生员工公布,接受监督。
2.制定完善制度
要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已有的制度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梳理,该坚持的要继续坚持,需修订的要抓紧修订。要重点建立健全机关领导干部深入一线、深入师生调查研究制度,联系基层、联系教授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机关部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切实履行机关部门管理职责。要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3.开展总结评议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全面总结机关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总结大会上,请学校督导组对机关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价,对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和以后工作提出要求。同时,撰写一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并提交学校督导联络组。
四、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带头
机关党总支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查找不足,带头解决问题,当好表率、做好示范。要用好的作风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应付、搞形式、走过场,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
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与学校党委关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意识和能力的部署相结合,与党员教育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相结合,与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明确责任
成立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 长:魏立群
副组长:丁文胜、孙劼、房永征、周小理、姚国英
成 员:机关各部处负责人
秘 书:谢常川
希望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努力创新“自选动作”,使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取得实效,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机 关 党 总支
2013年9月8日
(发各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