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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与管理  

 

入党需经历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12-02-05 浏览次数:

 

入党一直是企事业单位的许多工人群众、农村的农民、学校的教职员工(包括高校的大学生)孜孜以求的人生理想,也是当代职工(包括大学生)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以及许许多多优秀共产党人的感人事迹深深的影响着广大工人群众(包括大学生)把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用人单位也愈来愈看中高素质人才,而“是否中共党员”则是衡量的重要标尺。有的教职员工(大学生)认为经过党校培训就成了预备党员或培训之后就一定能发展入党、有的则对入党程序含混不清等等。其实,入党是一个人崇高的理想与人生追求,是一项本人自愿的、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
   
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包括:要求入党的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党组织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讨论吸收和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等。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了解这些手续,自觉按照规定程序去做。

 

一、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因为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个人只有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党组织才能了解他的信仰和要求,才能针对他的具体情况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二、党组织对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经教育引导,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
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申请人加入党章学习小组;
3.
申请人撰写自传(也可附在入党申请书之后);
4.
团组织"推优"(推荐出优秀的申请入党人——一般是指学生);
5.
党支部经征求意见、同本人谈话、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7.
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如: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
8.
支委会进行定期考察;
9.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如参加学院党校培训班学习。我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
10.
经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内民主评议、征求党内外意见(见第12款)、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后,列为发展对象;
11.
基层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12.
听取发展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班组人员和群众(学生十位以上、任课教师4位以上)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考察,在条件基本成熟时,党的支部委员会在认真审查和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上级党委同意,可确定让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审批手续。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党员的重要档案材料。申请人一定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要求如实填写规定内容。本人政治经历复杂的,要在重要情节上提出证明人。

四、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章的这一规定,是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有利于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规定要有两名介绍人,一是为了使党组织能全面客观地了解被介绍人的情况,避免片面性,以保证新党员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培养考察工作,以保持其连续性。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党组织指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为他们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的重要会议,也是对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有效形式。在支部大会上,申请人要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历史与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时还要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表现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要提出审查意见;全体党员要根据党员条件联系申请人的表现开展讨论,发表看法;指出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支部大会经过表决形成申请人能否入党的决议,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入党申请人参加支部大会时应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对支部大会讨论自己入党的结果,要有正确态度。

六、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决议后,支委会应将决议内容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考核材料上报所属党委审批。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要派人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人员谈话。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同申请人谈话的内容,主要是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及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审查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谈话同意发展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申请人方可成为预备党员。

七、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是党的传统,也是对预备党员的一次庄严生动的党的观念教育,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预备党员宣誓后,就要牢记誓言并付诸实践,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八、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

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

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

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

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

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

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

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学校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
预备期满——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

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总支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做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

重错误(如作弊行为)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总支审核,由党总支报学校党委审批。

以上所有对于入党人员和基层党组织的要求,是维护和严肃党的纪律的需要。

备注:入党档案材料15
1.
入党申请书
2.
业余党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3.
业余党校小结
4.
团总支推优表 (一般是指学生)
5.
培养考察表
6.
思想汇报材料
7.
政审材料
8.
自传
9.
入党志愿书
10.
听取同事(同学)意见
11.
听取任课教师意见(一般是指学生)
12.
成绩单(一般是指学生)
13.
支部决议
14.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
15.
成为预备党员至转正期思想汇报(每季度1篇)